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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改发科)  日期:2017-01-12 【字号:

   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岩委发〔20173号),标志着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更加凸显,与市场经济相融合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建立;以依法治企为核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适应市场竞争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有效运转;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有企业自主创新、产业转型升级、保护环境、履行社会责任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企业家,打造一批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竞争优势明显、资产质量优、行业影响大、产业带动强的骨干企业。同时,适应我市产业发展战略要求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国有资本在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公共服务业和现代基础设施产业等领域的比例进一步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等8个方面、26项具体举措,是指导和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据了解,我市是省内继厦门市之后第二个出台深化国企改革实施意见的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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